临床医学专业介绍(人培)

发布者:肖刚发布时间:2020-07-21浏览次数:1595

临床医学(普通班)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广泛的社会人文学科理论知识基础,较宽厚的自然学科理论知识基础,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系统扎实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学制】5年,实行5到7年的弹性学制。学位:医学学士。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各级医院临床医疗岗位、医疗技术岗位、医院管理岗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工作。可报考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公务员,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临床医学(实验班)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广泛的社会人文学科理论知识基础,较宽厚的自然学科理论知识基础,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系统扎实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核心课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呼吸系统基础、心血管系统基础、消化系统基础;诊断学、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女性生殖系统疾病等。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学制】5年,实行5到7年的弹性学制。学位:医学学士。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各级医院临床医疗岗位、医疗技术岗位、医院管理岗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工作。可报考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公务员,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班)

  

【培养目标】本班为武汉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订单式”培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广泛的社会人文学科理论知识基础,较宽厚的自然学科理论知识基础,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系统扎实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基本掌握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基本知识,初步具备临床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基层医疗卫生领域全科医疗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学制】5年,实行5到7年的弹性学制。学位:医学学士。

  

【毕业去向】毕业生根据协议由武汉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安排进入武汉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特别政策支持。经协商允许部分学生在全科方向考取并攻读硕士研究生,学成后回到岗位工作。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班)

  

【培养目标】本班临床段教学将进入江汉大学与武汉市儿童医院联合成立的儿科临床学院学习,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广泛的社会人文学科理论知识基础,较宽厚的自然学科理论知识基础,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系统扎实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具有与患儿、家长及同事合作的基本人际沟通能力,较好的胜任儿科医生岗位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儿科医学人才

核心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小儿内科学、小儿外科学。

【学制】5年,实行5到7年的弹性学制。学位:医学学士。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可从事临床医疗、儿科医疗、儿童保健及儿科学研究等工作;对于选择报考江汉大学儿科临床学院(武汉市儿童医院)儿科研究生、参加该院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毕业生将优先录取,对留在武汉市属医疗机构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学生由武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特别政策支持与奖励。

临床医学(专升本班)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广泛的社会人文学科理论知识基础,较宽厚的自然学科理论知识基础,坚实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和系统扎实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核心课程】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授予学位】符合学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学制】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达到规定毕业分数135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各级医院临床医疗岗位、医疗技术岗位、医院管理岗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工作。可报考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型硕士研究生、国家公务员,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